一、受理范围
在烟台新奥燃气经营区域内。
二、设立依据
1.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83号公布)
2.《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》(2003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)
3.《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水气暖报装工作的配套措施》烟城【2020】29号(2020年4月18日印发)
三、实施单位
本事项办理单位为:烟台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
四、受理条件
1.红线内燃气工程验收合格
2.用户按照规范要求完成通风报警系统建设且用气设备安装到位。
五、特色服务
1. 容缺受理:对于受理条件不具备的用户,可以实施容缺受理,项目按照前置办理程序进行。
2. 前置办理:对于受理条件不具备的用户,可以进行前置办理,由燃气公司先期开工建设红线外管网,待受理条件具备后可根据用户需求开阀供气。
五、申请材料
该事项通过政务资源共享平台共享用户规划许可证,无需用户提供其他申请材料;用户红线内工程验收合格资料由燃气公司提供 。
六、办理环节和时限
序号 |
办理环节 |
无外线工程时限 |
有外线工程时限 |
备注 |
1 |
用气申请 |
- |
3 |
有外线工程申请即时受理,与用户预约现场勘查日期,在办理时限内完成现场勘查,确定用气方案。 |
工程设计、施工 |
1.用户可选择自行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设计、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和施工,并自行组织工程竣工验收;也可以选择由烟台新奥燃气公司进行工程代建并签订相关合同,由燃气公司组织工程设计、施工和验收。 2.工程设计、施工不纳入企业办理环节和办理时限。 |
2 |
开阀通气 |
3 |
2 |
1.用户委托燃气公司进行代建的工程,由燃气公司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并进行通气作业。 2.用户自行委托其他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的工程,在工程竣工验收后,由燃气公司对工程竣工资料和实体进行复验;复验合格的,由燃气公司在办理时限内进行开阀通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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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 |
3 |
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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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审批收费
本事项不收取审批费用。
八、办理途径
1.网上办:申请人可在烟台新奥燃气公司网站(virdante.com)网上报装模块进行申请办理及进度查询
2.掌上办:申请人可在烟台新奥燃气微信公众号(烟台新奥燃气)微营业厅模块进行申请办理
3.并联办:申请人可在山东政务网烟台站(http://ytzwfw.sd.gov.cn)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模块申请办理,该申请在项目规划许可、施工许可、竣工验收阶段均可办理,可以实施水气暖并联申请。
4.窗口办:申请人可到窗口(具体办理地址详见公司办事大厅网点信息)提交申请。
九、咨询、投诉
1.申请人可通过电话、网上等方式进行咨询
电话咨询:95158
网上咨询:微信公众号“烟台新奥燃气”微营业厅进行咨询
2.申请人可通过电话、信函等方式进行投诉
电话投诉:95158
信函投诉:芝罘区化工路200号服务管理办公室
3.申请人对本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,可依法向城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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